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近日,泸西县人民法院三塘人民法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通过方便、快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6月11日,法庭工作人员将被告唐某交纳的案款交到原告胡某手中,这起健康权纠纷,从立案、开庭、宣判到案结事了仅仅用了19天。
案情回顾:
因胡某摆地摊挡到唐某父亲的商铺,两人发生争吵,唐某见其父与胡某发生争吵,便前来助阵用手将胡某打倒在地。唐某因殴打他人被县公安局处于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胡某因被打伤入院治疗,双方对民事赔偿协商未果,胡某遂向三塘人民法庭提起诉讼。为及时定分止争,承办法官在充分阅卷的基础上,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该案。
小额诉讼程序适用:
庭前调解——5月23日,在立案当天便组织当事人庭前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对应赔偿金额分歧较大,难于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决定依法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7天后(5月30日),承办法官依职权调取了相关证据并进行了开庭审理,并于6月6日依法作出判决,由被告唐某赔偿原告胡某7172.64元。
案结事了——6月11日唐某到法庭就裁判文书上的疑问向法官咨询,承办法官对唐某的疑问运用法理与情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唐某当场表示服判并将案款交由法庭转交胡某,至此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圆满办结。
本案的快速化解,体现了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化解纠纷的程序优势,实现了司法为民的裁判宗旨,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是“如我在诉”这一理念的生动体现。截至目前,泸西县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733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达50.90%,平均审理天数为14.11天,实现了审判质效同步上升。
下一步,泸西县人民法院将不断强化“如我在诉”意识,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加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充分发挥小额诉讼高效便捷、终局解纷的程序优势,积极探索创新推广适用举措,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知识延伸:
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适用比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审理数额甚小的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实行一审终审制。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
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纠纷;
责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
银行卡纠纷;
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
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务合同纠纷;
物业、电信等服务合同纠纷;
其他金钱给付纠纷。
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但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纠纷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涉外案件;
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
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
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