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月24日,泸西法院三塘法庭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泸西法院首份《关爱未成年子女提示》(以下简称《提示》),并调解结案,用有温度的司法守护“未”来。
案情回顾:李某与赵某经人介绍相识后恋爱结婚,婚后共生育了三个子女,长女现已成年参加工作,长子现年17周岁已到外省务工,次女现年9周岁尚在就读小学四年级。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引发矛盾,自2020年双方持续分居至今。
庭审中,双方情绪激动、意见分歧较大,承办法官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问题、共同财产、共同债务问题逐一审理查明。庭后调解中,承办法官从实际出发,耐心分析利弊,安抚当事人情绪,在看到未成年子女因父母离婚争执而落泪时,承办法官想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意见》中提到,“在离婚案件中以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目的,妥善处理抚养、探望、财产等相关事宜。”
本案中,夫妻感情已不可挽回,但双方如果能一如既往地关爱孩子,这对将在单亲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来说也是件好事。
发放《提示》: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便向当事人双方制发了《提示》。“你们可以试想一下今后彼此配合带娃、看娃的情形,尝试多一些信任。孩子健康成长少不了父母任何一方,看看你们手上的提示书。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既是给我们的工作提示,也是给离婚案件中为人父母的你们的提示!”承办法官语重心长地说。
“寸草春晖,血浓于水……无论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尽心尽力,携手给未成年子女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给予未成年子女最温暖的爱!”《提示》结尾这样写道。
深入贯彻落实《意见》:《意见》指出,“在每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将特殊、优先、全面保护理念贯穿在案件办理及案后延伸工作的全过程。”本案中,《提示》的发放,既解决了未成年子女抚养难问题,也充分保障了双方的权利,努力将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有效敦促夫妻双方在离婚后继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近年来,泸西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综合运用家庭教育指导令、法治副校长法律宣讲、回访案件当事人、“法院开放日”等形式,联合社会各界共同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下一步,泸西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精神,以能动履职,深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积极探索以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通过口头告知、制发《提示》等多种形式,在立案、诉前调解、审理、执行等各阶段,结合具体情况,以当事人听得懂、能接受的语言,讲清楚法律、道理,讲明白利害、后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以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