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5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向社会发布下列执行悬赏公告:
案号:(2023)云2527执2154号。
被执行人:李红英,女,1976年5月17日生,汉族,户籍地云南省泸西县中枢镇氮肥厂生活区10幢602,现住云南省泸西县中枢镇地质小区4期14幢2单元201号。身份号码:532527197605170024。执行标的:10万元。
悬赏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一年。
悬赏金比例:10%。
线索提供电话:0873-6621186。
凡向本院提供李红英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使本院执行到位的,给予执行到位金额10%的奖励。
本院对提供李红英财产线索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信息严格保密。
泸西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