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贯彻落实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7月25日印发的《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量化考核实施细则》,7月26日上午,泸西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正刚前往金马法庭、中枢法庭,对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及创建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现场办公。
黄院长实地查看了两个法庭安保、诉服中心、审判庭、办公室等功能区域,并与法庭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听取了两个法庭对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的学习情况、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工作思路、做法及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创建工作、诉源治理等进行了具体指导。
针对下一步的创建工作,黄院长提出要求:一是要在思想上再认识,站位上再提高。要深刻认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对服务乡村振兴、促进基层治理的重要作用,深刻领会创建精髓,紧扣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对标对表、抓实抓细;二是要理清思路,打造工作亮点。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为抓手,强化担当,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坚持执法办案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两手抓两手硬”,做到“基础做实、单项做好、特色做优”;三是要强化联动机制,确保工作实效。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乡镇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协作联动,将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做实做强,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