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西县人民法院三塘人民法庭通过三塘乡综治中心委派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侵害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纠纷。
2022年4月初,唐某某在未经詹某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詹某某承包经营的承包地东侧与田间道路相邻处面积64㎡左右内的土取走,导致詹某某承包经营的该部分土地与田间道路失平,严重妨碍了詹某某对该部分土地的管理、使用。2022年5月底,双方协商未果,詹某某向三塘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唐某某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收到案件后,经初步评估,本案案情不复杂,具有调解成功的可能性,且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随即向三塘乡综治中心委派该案进行调解。三塘乡综治中心收到该案后,指派调解员张建生进行调解,调解员收到委派调解案件后,随即电话联系双方,初步了解双方意愿确定调解时间。2022年6月15日,在三塘乡综治中心主任刘勇、三塘乡司法所所长董海平的指导下,调解员张建生深入纠纷地,在纠纷现场进行现场勘测和就地调解,经过耐心安抚双方情绪,从法律政策和情感上的双重疏导宽慰,引导着双方本着平和、真诚的态度解决问题,双方逐渐放下心结、冰释前嫌,在纠纷现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到三塘法庭现场申请司法确认,至此,一起承包土地经营权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诉源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对“枫桥经验”、多元解纷的深化与发展,对于缓解法院人案矛盾,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庭扎根在最基层,最贴近人民群众,是“窗口中的窗口”“前沿中的前沿”,是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在辖区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妥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泸西县人民法院三塘法庭自去年挂牌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将人民法庭建设和诉源治理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始终扎实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不断强化诉源治理,认真贯彻落实《泸西县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委派(委托)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以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和“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司法引导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建设,拓展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辖区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