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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簿公堂争遗产,温情调解续亲情
作者:李成林  发布时间:2022-04-22 14:21:22 打印 字号: | |

遗产继承是人民法庭比较常见的一类案件,亲人逝世的悲痛后,合理处置逝者生前的财产是必然要面对的问题,情感与财产交织,往往会引起矛盾与纠纷,相处几十年的亲人对簿公堂、亲情劈裂也是常有之事。

近日,泸西县人民法院三塘法庭成功审理、调解一件继承纠纷案,既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又修复了当事人之间的亲情关系。

1958年,被继承人李某某与妻子何某某共同收养了被告李某1后,又于1963年共同生育了原告李某2。后被继承人李某某的妻子何某某于2010年去世,被继承人李某某于2021年去世。被继承人李某某生前系离退休企业人员,生前一直领取退休金,并依法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故其去世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云南省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发范围。后被告李某1未与原告李某2协商,委托其长子李某3独自领取了被继承人的相关养老金待遇。经原告到相关部门了解才得知,被告李某3从相关部门一次性领取了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共计198908元。为此,原告也曾多次找被告协商该款项的继承事宜未果后成诉。

三塘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为有效化解该起家庭纠纷,多次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未果,庭审过程中,双方剑拔弩张,多年亲情几近破裂,庭审后经法官询问均同意调解,法官抓住双方仍有调解意愿的时机,从法定继承法律规定入手,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不厌其烦地向原、被告讲解继承顺序、分配比例等,在法官的耐心讲解下,原、被告明白了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随后,经过法官的耐心引导双方从亲情的角度考虑问题,并将调解场所从剑拔弩张的法庭调整至温馨和睦的家事调解室,双方当事人终于愿意面对面心平气和地进行协商,并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三塘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全面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讼服务机制的建设,大力提倡员额法官走出审判法庭、贴近群众,活用多种资源力量和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延伸审判职能,力争一次性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用实际行动坚守好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基层第一线。


 
责任编辑:泸西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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