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1日下午15时30分,泸西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正忙着办理案件,案件申请执行人汪某某电话告知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魏某某下落,因被执行人魏某某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其义务,且和解履行期限届满后多次电话传唤未到庭接询问,执行法官随即安排对被执行人魏某某进行拘传。
魏某某被拘传到庭后仍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泸西法院再次组织魏某某与汪某某进行协商,但因双方差距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保证汪某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执行法官依照程序对魏某某进行核酸检测、体检,查询近15日的行程并报请合议庭合议讨论后报院长同意,决定对魏某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司法强制措施,执行法官冒着严寒于当晚22时15分将魏某某送至拘留所。
2022年1月以来,泸西法院执行局以“开局即冲刺”的干劲,以抓铁留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努力查人找物,截至2022年2月21日,已对12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进一步威慑了被执行人,促使部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在此期间共执结190件案件,执行到位标的520余万元。
下一步,泸西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克服困难,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交出一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执行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