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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旧”案有人管、“小”案有人办,强制执行永远在路上
作者:唐泽凡  发布时间:2021-08-11 15:47:51 打印 字号: | |

2021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泸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中主动担当作为,持续加强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执结涉民生案件166件,执行到位标的212.43万元,并先后收到申请执行人送来锦旗3面。

十年“旧”案终化解

20114月,申请执行人马甲与被执行人马乙因琐事发生争吵,后马乙将马甲打伤,造成马甲重伤的严重后果,马乙被判处三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承担赔偿马甲赔偿款60462元,马甲对附带赔偿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经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20122月,因马乙未按判决履行,马甲申请强制执行,泸西法院于201238日立案受理。因被执行人马乙在监狱服刑,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泸西法院于2012820日裁定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20191219日,因马乙出狱后一直未履行判决,我院对本案恢复强制执行,并主持双方达成执行和解:马乙于2020315日前一次性付清58462元。但马乙迟迟未按和解协议履行,泸西法院执行干警金永江于2021531日对马乙的银行账户网络查控中发现马乙银行账户内有存款,立即采取了相应的司法措施并通知要求马乙立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迫于强制执行的威慑,被执行人马乙按执行和解协议主动将全部案款交清。至此,本案执行完毕。远在外地的申请执行人马甲向泸西法院邮寄送来了印有“秉公执法、心系群众”锦旗,对执行干警的辛苦付出表示感谢。

千元“小”案快执行

2020827日,申请执行人崔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因双方未协商一直成诉,经泸西法院审理判决刘某赔偿崔某5480.2元。因刘某未按判决履行,崔某于202139日向泸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泸西法院向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材料,泸西法院依法传唤刘某要求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告知若不按期履行将会对其采取的司法强制措施刘某表示会尽快履行,于2021413日主动交清全部案款,本案执行完毕。崔某为泸西法院执行干警送来了印有“敬业正直为民解忧、法律卫士品德高尚”的锦旗,以此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人民群众送来的这些锦旗,不仅老百姓对泸西法院执行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泸西法院积极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具体实践,是泸西法院践行党史学习教育中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生动体现。

下一步,泸西法院执行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对涉民生等具有社会影响力案件的执行力度,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在执行工作中坚持规范执行、善意文明执行,为推动泸西法治建设贡献力量,为泸西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充分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泸西县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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