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无助的农民工,手持一张内容不清的“条子”和一个电话号码来到法院寻求帮助。在案件承办人的努力下,成功为该农民工追回了拖欠多年的血汗钱。
本院受理的原告杨某某与被告马某胜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杨某某仅提供了一张内容为“杨某某(壹万零肆佰捌拾捌元正) 马某胜 2017年7月17日”的条子,要求被告马某胜(楚雄州大姚县人)支付其劳务费。该“条子”太过简单,从形式和内容上都无法确定是借条、欠条还是收条。而且,杨某某对其起诉的马某胜的身份信息并不确定,仅确定号码无误。当承办人电话联系时,对方或拒接或表示打错电话。为确认被告准确身份,承办人借助公安系统查询,将筛选出的疑似马某胜的两名人员照片通过微信发给在外务工的杨某某辨认,但均非其所诉之人。若大的大姚县,马姓之人何止千计。何况“条子”上所留姓名亦可能为假。因无法确定被告身份,杨某某深感追款无望决定撤诉之时,其流露出的绝望之情深深触动了承办人。为了守住农民工追讨血汗钱的这最后一点希望,承办人反复查询、筛选,让杨某某辨认。几经周折,终于通过当时与杨某某共事的工友确定了被告的准确身份,该人真名实为马某旺。
承办人再次拨通电话,马某旺依旧否认其身份。承办人没有放弃,不厌其烦的通过短信向马某旺讲政策法律,讲伦理人情,最终马某旺被承办人的真诚所感动,主动来到我院,承认了欠杨某某劳务费的事实,同时辩称已支付过部分(但记不清已支付了多少)。为此,其提交了一张看不清账号、流水号、交易类型、交易金额,仅能依稀看出交易时间为2018年2月的农村信用社ATM机回执。承办人将回执转发给杨某某辨认,杨某某表示没有印象。马某旺听后拂袖而去。为查明已付款的情况,承办人到泸西县农村信用社查询杨某某名下账户流水,无果;转而让杨某某确认其妻账户,亦无果。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拖欠劳务费确为事实,但拖欠金额无法确认。面对卷宗内苍白的“条子”和模糊不清的回执,承办人依旧没有放弃。反复通过电话、微信与原被告沟通,充当双方的和事佬,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敦促被告及时履行完毕。杨某某领到该笔劳务费时,激动地说道:“三四年了,都以为没有希望了。还是法院靠谱,感谢法官帮我拿到拖欠的血汗钱!”
是啊!如果期间的哪个环节我们选择了放弃,那么这一点点星火般的希望或许真的就磨灭了。大树有根,深扎进泥土,新时代的政法工作者也应该有根,只有在将人民扛上肩的那一刻,根才能扎进人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