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化解了一起网购纠纷案件。
2021年3月2日,徐某通过惠农网与山东省肥城市白某认识后,通过微信、电话于3月6日达成口头洋芋买卖协议,徐某支付货款后,白某于3月9日安排货运司机将洋芋运送到泸西县金源红配送中心,徐某验货时发现部分洋芋已长芽,与买卖协议约定的新洋芋不符,存在质量问题。故徐某于3月10日向泸西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证据保全。
收到案件后,民事审判庭法官王石所立即和书记员赶到现场,在执行局局长周江伟等人员的配合下,对争议标的洋芋进行了抽样查检、拍照和全程录像,制作现场勘验笔录,成功进行了证据保全。随后,王石所法官通过电话与被告白某多次沟通,释法析理,最终做通了被告白某的思想工作,被告白某返还了原告徐某预付的货款并支付了运输费用,原告徐某于4月6日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申请撤诉。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泸西法院民事审判庭立足审判职能,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从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入手,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力争最快时间解决纠纷,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真正做到了司法便民、为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