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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法院公开审理泸西首件涉恶刑事案件
作者:李炳贤  发布时间:2019-03-06 15:02:23 打印 字号: | |
  3月6日,泸西县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首件涉恶刑事案件在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饶某某、马某某等7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4至8月期间,被告人饶某某、马某某、周某、戚某某、李某某、赵某、韩某某等人在泸西县境内多起开设赌场和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事实。此外,公诉机关还列举了被告人饶某某、马某某等人实施的殴打他人、强迫赔偿、高利放贷等多起违法事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饶某某、马某某、周某、戚某某、李某某、赵某、韩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致使当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缺乏安全感、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故指控7名被告人已形成恶势力团伙。

在长达8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法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全面举证质证,并围绕各被告人涉嫌罪名、具体犯罪事实、案件证据、法律适用和是否属恶势力团伙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其中5名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出庭进行辩护,法庭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律师的各项诉讼权利。

鉴于该案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被告人多、开庭时间长等特点,泸西法院高度重视,庭前制定了详细的庭审安保方案、舆情应对处置预案,确保了庭审的平稳有序进行。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告人家属近200人旁听了案件审理。庭审全过程进行了全面网络直播,有力回应了社会各界关切关注。

该案案情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李炳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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