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文件
泸办发﹝2014﹞135号
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省州驻泸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关于推进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经2014年11月25日中共泸西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37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 关于推进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加强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深化司法改革的新要求,全力推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作用,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巩固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成效。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信息平台、指挥平台、服务平台”三大功能定位,积极推进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推动县人民法院整体工作的科学发展,切实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推进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 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是我县不断加强创新社会治理和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整改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转变执法办案工作作风、维护群众利益、做实群众工作的有效方式,是破解执行工作难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通过全面建成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健全完善上下左右联动的执行指挥体系、信息技术共享平台和执行工作联动运行机制,有效整合人民法院系统资源和社会各界力量,有利于实现在全县乃至全州全省全国范围内对被执行人身份、财产信息和下落的快速查询和控制;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法院执行的威慑力,营造社会诚信氛围;有利于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切实解决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对服务发展大局、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及实现公平正义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和深化创新社会治理工作,创造性地推进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整合各类执行资源和力量,从根本上破解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执行难题,努力实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消除困扰和阻碍人民法院协调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法院关于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的工作要求,依托执行信息化建设平台,以建设被执行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查询和控制系统为基础,以创新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为重点,全面建成与上级法院联网、与执行联动单位信息共享的执行指挥中心工作系统,提升执行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综合治理解决影响泸西社会和谐稳定的“执行难”问题,实现县人民法院整体工作的新突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 三、执行指挥中心职能 (一)作为联动机制建设的平台,进一步推进与全县各相关联动单位的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构建执行工作大联动网络格局。 (二)作为司法查控网络的平台,进一步建立与银行、公安、房产、国土、工商、民政、税务、林业、社保、质监等相关联动单位的联网查询和信息交换机制,实现对案件相关信息的统一快速查询和控制。 (三)作为执行快速反应指挥的平台,统一管理、指挥、协调、调配全县范围内各执行联动单位形成合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组建快速反应力量,统一调配重大执行案件和重大执法活动中的执行力量。 (四)作为执行信息公开的平台,建立执行案件数据库,向社会提供被执行人案件信息查询,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社会诚信体系的对接,增强执行威慑力。 (五)作为协调指挥的平台,负责协调与上级法院、同级法院以及法院内部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行、交叉执行、协助执行等协调指挥机制,调配、指挥全县执行力量,对全县范围内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妥善执行。 (六)作为应急处置的指挥平台,负责对案件执行中发生的暴力抗法事件、群体性事件和紧急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 (七)作为监督管理的平台,通过法院内网的案件管理系统和执行案件数据库,对执行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和重要执行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和协调。 四、工作重点 (一)组建执行指挥工作机构。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办事机构设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跃生兼任指挥中心主任,负责推进联动机制建立、信息系统建设与运用,落实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心、指挥调度系统运行以及执行指挥中心的日常事务等工作。执行指挥中心下设指挥组、执行一组、执行二组、技术保障组四个小组,组长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应人员担任。 1.指挥组负责统一指挥、调配执行力量,启动联动机制对重大案件和执行活动中执行力量的统一调配,实现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快速控制或突发事件的处置。 2.执行一组、执行二组负责案件的现场执行,通过快速反应机制,按照执行程序对被执行人或财产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及时执结案件。 3.技术保障组负责执行案件数据库的建设、动态管理和设备设施运行、维护。 (二)建设执行信息网络系统。建立兼备执行联动、网络查控、快速反应、远程指挥、管理监督、信息公开等功能的执行信息网络系统,做到上下贯通、运行顺畅。具体包括以下子系统: 1.被执行人及财产信息查询系统。在县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优势,将银行、公安、房产、国土、工商、民政、税务、林业、社保、质监等联动单位涉及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登记的信息网络接入执行指挥中心,建立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信息查询交换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及财产的快速查询和控制。 2.远程电子签章系统。依托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平台,建立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实现上下级法院之间、法院与联动单位之间就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查询、控制的申请、审批等工作在网上操作完成,提高工作效率。 3.执行案件数据库系统。以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将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与法院综合业务系统有机整合,建立完善的执行案件数据库,向社会提供执行案件信息查询。 4.远程视频传输指挥系统。以县人民法院现有的视频会议系统为基础平台,建立执行指挥中心的远程视频传输指挥系统,调配全县执行力量,组织联合执行、交叉执行,远程同步指挥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强化指挥职能,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5.执行要情系统。以法院系统三级网络为基础平台,建设执行要情系统,通过执行要情系统向上级执行指挥中心上报执行工作重要信息,方便上级执行指挥中心通过分析研判及时掌握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服务。 (三)建立执行指挥运行机制。运用科技化、信息化等技术手段,整合执行系统各块资源,建立具有执行信息共享、突发事件决策和处置、执行协调指挥等功能的执行指挥运行机制。 1.对于紧急突发事件,需其他单位协助执行的,可请求相关执行联动单位配合处置,也可请求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现场指挥。 2.需异地法院协助执行的,执行指挥中心可直接与异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协调,并呈报共同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备案;也可报请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协调,由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向有协助执行义务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发送协助执行指令。 3. 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上级法院或异地法院协助执行指令的,应立即组织实施,并及时向请求协助法院和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反馈执行情况。 (四)建设“点对点”联网查询系统。执行指挥中心与银行、公安、房产、国土、工商、民政、税务、林业、社保、质监等部门通过政务网、专线、搭建FTP平台、加密QQ等方式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反馈及时、运转通畅的查询网络。具体操作如下: 1.金融系统。依托“云南法院执行指挥联动网”报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银行查询系统。同时,与全县范围内的金融部门建立起专人联络“点对点”查询。 2.公安系统。(1)利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权密钥,登录公安专网查询身份信息;(2)通过“云南法院执行指挥联动网”将被执行人、车辆相关信息报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布控,查找被执行人、车辆下落;(3)与县公安局建立专人联络的“点对点”查询。 3.房产信息。建立专人联络的“点对点”查控。 4.国土信息。建立专人联络的“点对点”查控。 5.工商信息。建立专人联络的“点对点”查控。 6.民政信息。建立专人联络的“点对点”查询。 7.税务信息。通过电子政务网查询。 8.林业信息。通过互联网登录查询。 9.社保信息。通过电子政务网查询。 10.质监信息。通过电子政务网查询。 五、组织领导 为及时准确决策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运行和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确保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顺利推进、高效运转。经研究,决定成立泸西县推进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冯林春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委统战部部长 副组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杨 昆 县人民法院院长 成 员:谢志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 王仕铭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赵永洪 县司法局局长 张跃生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宏伟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汝发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瑞云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卢涌滢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云鹏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陶袁云 县民政局局长 魏洪明 县国家税务局局长 张兴泰 县农林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王晓光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永胜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施 渝 县银监办主任 郭 明 中国人民银行泸西县支行主持工作副行长 缪志刚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 杨增伟 中国农业银行泸西县支行行长 张智敏 中国建设银行泸西支行主持工作副行长 郭 虹 中国工商银行泸西支行主持工作副行长 袁 宏 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跃生兼任办公室主任,执行局局长袁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抽调组成,具体负责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的各项基础性工作;组织、协调执行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该职务的同志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站在加强和深化创新社会治理、破解案件执行难题、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按照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各自的职能作用,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县人民法院要发挥主导作用,牵头组织研究,主动深入各相关部门对接,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顺利推进。 (二)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是一项技术要求高、协作配合性强的工作,县人民法院和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注重沟通协调、密切配合,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支持、主动配合,做到信息共享、信息互通、信息汇总,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推动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的最大合力。 (三)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工作重点。推进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县人民法院和各相关部门既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又要分清轻重缓急,分步骤、分层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着眼长远发展需要,坚持“边运行、边总结、边提高”的方法,大胆尝试,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和不足,逐步探索出一套成熟的、符合泸西实际的联动长效机制,助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成果的转化和运用,促进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四)强化工作保障,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做好经费、人员保障等各项基础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将把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及运行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自2015年开始,每年安排10万元作为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建设、网络运行维护和相关工作开展经费,并逐年增加经费投入。各部门务必按照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对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给予政策上的倾斜、财力上的支持、物资上的保障和人员上的支持,稳步推动工作开展。同时,要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创新,不断调整完善,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加大督查力度,狠抓工作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执行运行机制建立、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等工作,务必于2014年12月30日前完成。泸西县推进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督查督办工作组,督查县人民法院和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进展迟缓、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相关部门和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