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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法院金马法庭五措施加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
作者:李忠云  发布时间:2015-12-14 09:33:57 打印 字号: | |

针对近年来机动车日益普及,所受理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法律关系趋于复杂化等特点,泸西法院金马法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该类案件的审理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今年来金马法庭共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35件,涉案标的金额213.12万元,自执标的金额39.76万元。

一是强化交安全法制宣传教育。面对社会日益增多的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单凭交警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做好全社会人员的交通普及教育,全面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才能从根本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对此该庭充分履行职责,利用开庭审理案件,送法下乡开,开展法制宣传、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和驾驶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认真学习掌握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法规。该庭通过和利用各种时机,组织干警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系统规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统一执法尺度,提高正确适用法律、驾驭庭审能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案件调解。该庭对所受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强化与交警队、医院等沟通联系,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通过明法析理,思想疏导,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力促双方化解矛盾、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是畅通赔偿渠道。交通肇事案件,民事赔偿部分是否兑现是关键。该庭加强与保险公司沟通,依据案情说服保险公司及时赔付到位,实现被告人、被害人、保险公司与社会“四满意”。

五是强化案件保全措施。部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涉及的诉讼标的较大,在侵权人赔偿能力有限或据不赔偿的情况下,受害者的权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并且容易引发矛盾激化,该庭根据案件情况依法主动提醒原告申请诉讼保全,为案件赔偿创造条件。

 

 

                        (泸西县人民法院  李忠云)

责任编辑:泸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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