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财政局:
一、泸西县人民法院情况
(一)人民法院的职能主要是
审理和判决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通过审判活动,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分子,保障国家政权的稳固和社会治安的稳定;通过审判活动,运用各种法规调节社会矛盾、经济矛盾,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
(二)机构人员情况
2014年底,泸西法院有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计财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大队、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16个内设机构和中枢、金马2个派出法庭。实有干警70人,享受遗属补助2人,退休人员21人。
(三)2014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我院负重前行、开拓创新、踏实奋进、成果丰硕的一年。一年来,我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悉心指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各乡镇、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州县党代会及州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习总书记提出的政法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主动克服案件井喷式增长、执法办案难度增大、人少案多等困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深化案件质量年、素质提升年和司法公开年“三年”活动,全面推进执法信息化和规范化“两大建设”,切实做到了中心工作出彩、重点工作出新、常规工作出色,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916件,位居全州第二,同比上升26.9%,审执结2793件,结案率95.8%,同比分别上升27.9%、1%。其中:受理刑事案件342件,位居全州第一,同比上升18.3%,审结338件,结案率98.8%;受理民商事案件1545件,位居全州第四,同比上升30.5%,审结1518件,结案率98.3%;受理执行案件1022件,位居全州第一,同比上升29.4%,执结931件,执结率91.1%;受理行政案件5件,审结4件,结案率80%,从程序上作出裁定不予受理2件。
1、坚持党的领导,政治和司法方向正确坚定。始终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以“素质提升年”活动为载体,迅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传达学习活动,分别深入学习贯彻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省州县党代会、政法工作会议以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真学真用,坚持带着责任学、带着信仰学、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不断提升了队伍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作风素质、廉洁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使每一名干警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执行。今年以来,我院按照县委的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审判执行工作在推进美丽泸西、实力泸西、幸福泸西、平安泸西、法治泸西建设中的保障和服务作用,积极参与敏感节点和重要时段的维稳安保、反恐维稳、深化严打整治、“三元地区”整治、社会治理、法制宣传、重点人员包保稳控等工作,以勇于担当的态度、尽心尽责的工作、扎实的业绩得到县委的充分肯定。
2、坚持公正司法,社会公平正义有力维护。以“司法公开年”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全力提升业务工作的整体水平,切实做到以打为主保平安,以调为主筑和谐,以导为主立规范,以引为主促发展。一是宽严相济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刑事审判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继续加大打击“四个重点”和整治“三个秩序”的工作力度,对犯罪分子严格控制缓刑、慎用短期刑,打出了气势、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效果,不断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创新“圆桌审判”方式审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保护力度;首次探索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模拟法庭进校园教育形式,开辟了普法新路径,不断增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加强对缓刑、管制、免于刑事处罚人员的回访和帮教工作,有效避免重新违法犯罪。全年共审结“四类重点”案件182件315人,占已审结刑事案件总数的53.2%。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86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缓刑、免处220人;对 202件363人开展财产查控,查控财产总金额824.23万元,实际履行251.42万元,履行率为30.5%。二是调判结合化解纠纷,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司法的调节、规范、引导和促进的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全县转方式调结构过程中的各类案件,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始终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多方努力、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继续加大调解的工作力度,使四分之三的民商事案件通过诉讼调解得到化解,调解率始终保持全州前列。共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1057件,调解率69.6%。稳步有序推进全州最大的破产案件——原县氮肥厂、焦化厂申请宣告破产案件,已完成指定资产管理人,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债权申报、资产审计,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工作。目前,正全力推进债权债务的审核,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债权人、债务人及两厂工人思想情绪稳定。三是行政审判强化事前预防,依法维护行政管理秩序。行政审判坚持“教导、引导、疏导”的工作思路,主动深入行政执法机关提供法律服务,在行政执法实施前提供法律指导与操作建议,为相关行政相对人提供法律咨询,实现了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违法行政、经验行政、盲目行政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四是执行工作注重联动破解,坚决维护法律权威。执行工作中,坚持“内挖潜力,外借助力”的方针,紧紧围绕提高实际执结率和标的到位率两个重点,在全州法院率先高起点、高标准谋划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积极请示汇报并全力落实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的《关于推进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得到省、州法院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抓实抓细组织领导、执法规范、机制建设、联动配合、大案攻坚、氛围营造等工作,探索创新限制高消费、公布信用黑名单、电子显示屏公开曝光等执行手段,执行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想方设法稳妥推进红盛煤业、大沙地水电站及王建友、郭仕华等等系列“窝案”的执行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从化解矛盾中减少对社会稳定的冲击和影响。全年执结案件数、结案率均比往年有大幅提升,实际到位标的款6382余万元,标的实际到位率43.3%,同比上升38.3%;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1人,采取搜查措施13次,采取拘留措施24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3人;对30件34名涉诉特困申请人发放救助金9.84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4年初预算数(收入)749.43万元。决算数(收入)1025.29万元,差异率36.81%。上年收入1497.37万元,同比减少472.08万元。少收31.53%。主要是去年有化解审判大楼建设债务资金。
2014年初预算数(支出)749.43元。决算数(支出)964.71万元,差异率28.73%。上年支出1501.22万元,同比减少536.51元。少支35.74%。主要是去年有化解审判大楼建设债务资金。
(二)收入支出执行情况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2014年收入1025.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5.2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本年支出964.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64.7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678.11万元 ,占本年支出的70.29%;项目支出286.60万元 ,占本年支出29.71%。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96.06万元,占本年支出41.06%;商品和服务支出337.63万元,占本年支出3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25万元,占本年支出15.89%;其他资本性支出77.76万元,占本年支出8.06%。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85.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运行维护费60万元);公务接待费25.46万元。与上年同比分别下降30%、36%、10%。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6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58万元(2014年12月24日财政拨来9-12月加班补助);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55万元[2014年12月24日财政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和装备费)],以上资金因拨来时间短未来得及支付,所以摆结余。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014年底资产合计4690.54万元,与上年同比上升6.19%,其中固定资产3761.62万元,与上年同比上升3.62%,占资产总量的80.2%[其中:房屋2829.64万元,与上年同比上升1.45%(装修大法庭),小汽车309.07万元]。其他应收款441.89万元,与上年同比上升13%。负债868.34万元(其他应付款),与上年同比上升10.33%。
四、本年度部门决算等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本单位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情况。本单位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管好用好各项资金。按期做好部门预决算工作。
(二)本单位决算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按规定批复决算工作开展情况。按有关规定公布预决算工作。
泸西县人民法院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