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12年6月8日,李某与杨某骑着摩托车到金马镇一山上打鸟,16时许,李某与杨某到谢某家空房内避雨时将谢某放在屋内的两袋蚕豆(价值人民币400元)搬至该房屋路旁的竹林石埂下藏匿,21时许,二人骑摩托车返回先前藏匿蚕豆处准备将蚕豆拉走时被失主谢某发现(杨某在外放哨),为防止李某逃脱,谢某将其摩托车钥匙拔下,双方因此扭打在一起,李某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刺伤谢某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谢某的伤情为轻微伤。2012年6月12日,李某在其亲属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9月29日,检察机关以李某犯抢劫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2年10月25日,李某被人民法院以其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问题】
李某盗窃的财产价值没有达到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关盗窃罪的追诉起点,为什么要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分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入户窃取、携带凶器窃取、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盗窃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希望或者放任结果的发生,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的财产权利;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即行为人采取较为平和的方法将财物转移占有,使物主对财物失去控制。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犯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犯他人人身与财产的危害后果,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并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同时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管理者或者守护者场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从本案犯罪构成要件分析,被告人李某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在被害人谢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谢某存放于自家空房内的蚕豆转移到谢某不知道的地方,蚕豆的主人谢某因此失去对其蚕豆的控制,也就是说谢某丧失了对其蚕豆的所有权,李某侵犯了谢某的私人财产所有权,至此,李某的盗窃行为已经实施完成,即构成犯罪形态上的既遂。但是,案情就在李某二次到达作案现场准备将已窃取的蚕豆用摩托车拉走时发生了变化。李某的盗窃行为被谢某发现,谢某出于维护自己的合法财产权而制止李某,为防止其逃跑而拔下其摩托车电门钥匙。李某想拿回其摩托车钥匙、逃避惩罚而拔刀相向并致谢某轻微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五、关于转化抢劫的认定(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4)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之规定,李某的行为已经由盗窃转化为抢劫,依法应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因李某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因此作出上述判决。如李某无自动投案情节,则应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上量刑。
需要说明的是:在2013年4月8日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多次盗窃或者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人民币800元以上的才应追究刑事责任,单就被告人李某盗窃的蚕豆价值而言,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因其行为已经转化为抢劫,抢劫是没有犯罪数额限制的,李某依法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自2013年4月8日起,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或者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