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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人民法院2013年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发布时间:2014-09-28 10:37:33 打印 字号: | |
  计财科 (计财科) 

泸西县财政局: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底,泸西法院有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计财科、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法警大队、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16个内设机构和中枢、金马2个派出法庭。实有干警65人,享受遗属补助2人,退休人员20人,机动车21辆。固定资产3630.16万元。

二、经费到位情况

全年收入共计1501.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497.37万元,占总收入的99.74%。在财政拨款中:上级财政补助:664.74万元[中央及省级安排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补助209万元; 中央及省级安排装备补助100.74万元(其中中央及省政法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94万元;其他专款是省级安排服装款6.74万元)。本级财政安排 832.63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190.77万元;办案业务经费20万元)。上年结余3.85万元是省财政厅拨着装款,因支出发票未到摆在结余。占总收入的0.26%

三、经费使用情况及效益

(一)经费使用情况

全年共计支出1501.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4.51万元,占总支出的25.61%;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7.35万元,占总支出的9.15%;日常运行公用经费190.77万元,占总支出的12.71%;办案业务经费229万元,占总支出的15.25%。在办案业务经费支出中,邮电费10.88万元;交通费93.83万元;差旅费84.69万元;培训费15.94万元;劳务费23.66万元。业务装备经费支出104.59万元,占总支出的6.97%。在业务装备经费支出中, 被装购置费4.41万元;其他是办公设备购置100.1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经费455万元, 占总支出的30.31%。固定资产年初3488.60万元,年末3630.16万元,本年增加141.56万元,增加的部分是电梯141.38万元、视频会议系统135.39万元、软件系统116.9万元、门禁系统18.07万元、32台笔记本电脑、4台台式电脑、办公桌、电视等。上年年末危房面积608平方米,是无人住的职工宿舍,因县一中打井造成,一直未修复。

2013年,县法院按各项收入来源不同进行真实的列支。在县级财政部门的监督下县法院按照专款使用的要求和标准,本着“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每笔开支费用严格控制把关,谨慎用好每一分钱,把办案业务经费用于办理案件的具体开支中,如办案的差旅费、法律文书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等方面,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严格执行云财行[2009]463号“第二十七条业务装备经费用于政法机关购置各类装备业务支出。市、县级政法机关购置应按照本地区装备配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内容,有组织地进行采购,以实物方式配发到各基层单位。业务装备经费应优先保障基层政法机关的基本装备需要。”根据我州实际情况,州级要求:业务装备经费采购项目必须报经同级财政行政政法部门审批资金,并通过政府采购部门采购,并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购买高级豪华的办公用品。对诉讼费、罚没款收入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全部上缴国库。

在执行预算中,我院主要抓好以下几点: 1、经费支出先由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把关审批,再由院长签批。所有费用支出单据由副院长、院长签字以后,由报帐员拿单据到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报销(核算中心留着院长的签字印鉴)。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

法院在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上存在的重大问题是欠外债大:欠县信用联社贷款270万元,利息274万元,欠贷款的原因是检察院搬出另建,办公楼并给我院。

(二)专款效益情况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泸西法院真抓实干、负重前行的一年。一年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县政协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维护公平正义为第一要务,以服务民生增进人民幸福感为根本,立足上情县情院情,着力抓思想、重管理、强服务、提质效、改作风、创亮点,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跨越和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318件,审执结2204件,结案率95%为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1、服务发展大局有新举措。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大力加强司法应对,不断拓展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妥善化解各类商事纠纷。全年审结经济发展中的各类商事案件466件,结案标的额达5204余万元。加强对城镇化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判,妥善审理好农村土地改革、城镇开发与建设等各类案件,积极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妥善处理改革进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保障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如我院积极协助红河中院妥善处理了泸西县白水塘水库管理所诉袁家兵侵权纠纷一案,使我县东方玫瑰谷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二是服务金融发展。密切关注利率市场化改革对金融市场产生的重要影响,及时召开了全县司法服务金融发展工作会议,结合诉讼执行个案反映出的普遍性问题,制定应对措施,提出司法建议,有效防范和降低了行业性、地区性经济金融风险。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市场主体融资交易的调研和妥善审理相关纠纷案件,切实防范融资担保风险向金融风险的转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三是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积极探索行政协调新思路,加大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力度,着力完善“诉前指导、诉中释明、诉后延伸”的工作机制,通过以案释法、法律咨询、上法治课及司法建议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有效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化解行政纠纷,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8件,审结6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3件,准予执行16件,撤诉7件。四是全力助推“美丽家园”建设。积极响应,主动参与,迅速行动,一手投入抓项目,努力协调筹措资金帮助达佐村落实“美丽家园”建设规划;一手宣传保平安,围绕“美丽家园”和“平安乡村”建设,组织开展了送法下乡和守护“美丽家园”清扫保洁活动,进一步坚定群众建设信心,增强建设积极性,为快速推进各项工作提供基础保障,全力助推“美丽家园”、“平安乡村”建设步伐。

2、维护和谐稳定有新成效。紧紧围绕大局和社会治安形势变化,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及惩治犯罪的实际需要,积极参与平安泸西建设,依法处理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一是突出打击重点。按照全县政法工作会议打击“四个重点”,整治“三个秩序”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始终坚持把打击的锋芒指向 “两抢一盗”、涉黑涉恶、人身伤害、“枪爆赌毒”等严重暴力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90件,审结282件,结案率97%。一年来审结“四类重点”案件189310人,占已审结刑事案件总数282460人的67%。判处犯罪分子412人,5年以上有期徒刑35人,35年有期徒刑53人,3年以下162人;判处缓刑151人;判处拘役10人;单处罚金1人。二是着力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坚持惩教结合、寓教于审,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首次尝试增设帮教席,主动邀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庭审并现场帮教,开辟了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新路径,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年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795人。三是强化民商调解。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始终坚持好、发展好“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把诉讼调解、促进当事人和解作为重要的结案方式,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07件,结案1193件,结案率98%,调解808件,调解率67%。在审理涉及“11·18”王建福、郑春云两大犯罪团伙的70件民商事案件中,通过及时向县委、政府和上级法院汇报工作,认真做好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当事人动态,充分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研究制定应急预案,精心挑选审判员和书记员,加强审判力量,确保了系列案件庭审快速、高效、流畅。已审结的70件案件中,调解结案67件,调解率达96%四是狠抓信访维稳。对于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将每一件案件落实到每个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坚持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逐一摸清情况,制定方案,综合运用政法、法律、经济、行政、民政等手段,切实做到对合理诉求解决到位,对过分诉求引导到位,对不合理诉求教育到位,逐一化解矛盾纠纷交办的9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结5件,其余4件正在努力化解当中。

3、保障群众民生有新提升。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始终把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新形势下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畅通“绿色通道”。积极稳妥审理好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快速执行,最大限度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加大执行力度。在化解“执行难”问题上,突出一个“强”字,强调要有敢于碰硬的坚强决心,有攻坚克难的顽强斗志,有针锋相对的强硬措施,不断创新和完善执行工作措施,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找力度和对程序终结案件的执行力度,以及对重大复杂案件的执行和解力度,严厉惩治逃避执行的违法行为,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全年受理执行案件790件,执结700件,执结率89%。其中,案结事了311件,案结事了率44%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300余次,查扣金额50余万元,司法拘留14三是完善刑事被告人财产查控机制。切实做到搞准查控主体,穷尽查控手段,采取查询、搜查、扣押、冻结等措施,为附带民事赔偿判决和财产刑判决得到有效执行奠定基础,有效减少财产刑的“空判”,从源头上解决执行难问题,减少执行积案和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地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害,减少社会对抗。全年对190件案件296人开展财产调查与控制,占刑事案件收案总数的66%,查控金额775万余元,实际履行315万余元,履行率达41%四是加强司法便民工作。全面打造优质诉讼服务窗口,规范工作流程,优化工作职能,提升工作质效,实现了诉前、诉中到诉后的有效对接,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为来访群众提供了规范、高效、顺畅的诉讼服务。全年接待来信来访群众1400余人次。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深入案发地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调查、就地勘验,努力方便群众诉讼,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全年深入实地解决纠纷、巡回办案300余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为弱势群体缓、减、免交诉讼费28万余元,分别对2326名涉诉特困人员发放执行救助金8.5万余元,确保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4、增强司法公信有新突破。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需求与期待,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和评价,针对“诉讼难”、“执行难”、“效率低”人民群众不满意、最影响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不断地在提高案件质量上做文章,在提高案件效率上下功夫,使我院的案件质效得到了大幅提高。一是加强司法公正。严把“七关”,即严把“立案关”、严把“准备关”、严把案件“实体关”、严把案件“程序关”、严把案件“裁判关”、严把“释疑关”、严把“归档关”,着力抓好庭前、庭审、庭后三个关键环节,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二是规范审判管理。完善审判流程,合理确定各审判节点的时限,消除审判流程中的瓶颈和阻滞;规范送达方式,尽量缩短有效送达的时间;有效实行案件的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督促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努力缩短诉讼周期,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尽快实现。三是健全评查机制。在评查中注重上下结合,在评查组织上力求“精心”;注重点面结合,在评查规则上力求“精细”;注重评查结合,在评查过程上力求“精准”;注重整改结合,在评查效果上力求“精品”。进一步健全了超审限防范机制,从督办入手,将超审限作为“高压线”,与部门和干警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控超审限。四是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加大司法公开力度,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的方式,完善旁听庭审制度,适时邀请有关领导、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参与执行、旁听庭审等活动,努力满足群众旁听需求,形成司法公开倒逼机制,不断强化法官的责任意识,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对社会关注案件,通过录播、制作新闻专题等方式及时让公众知晓案件进展情况,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规范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方式和流程,不断扩大司法民主。通过一年的努力,全院审执工作呈现出调撤率、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信访案件化解率、审限内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服判息诉率上升;案件上诉率、上诉案件发改率、申诉率、报延率下降;无积案、无错案和无违纪“六升、四降、三无”的良好态势,办案质效大幅提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5、创新社会管理有新亮点。正确把握全县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注重顶层设计和通盘考虑,始终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完善司法工作机制。围绕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对民商事审判工作、刑事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州基层法院率先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和《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严密工作程序,细化工作标准,严格裁判标准,规范法律适用,加强监督管理,有效杜绝程序瑕疵、文书差错等低级错误,使每一起案件的处理,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判处理公正,审判执行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大幅提高了庭审质量和办案质效。其中:《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得到州委政法委和建书记和州法院王泽祥院长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州推广。二是积极协助做好特殊人群帮教工作。加强对影响社会治安重点人员的管理,采取“一对一”的结对帮扶方式,积极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为每一位帮教对象建立帮教档案,制定监管措施和帮教计划,落实监管人员,确保缓刑人员不脱离监管和教育帮助,有效预防缓刑人员重新犯罪。全年回访帮教23人,协助解决5名未成年罪犯复学问题。三是加强挂钩联系点综治维稳工作的指导。全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60余人(次),深入挂钩联系点调研,了解生产生活、社情民意,帮助指导开展综治维稳工作,对268名基层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基层调解员解决矛盾纠纷150余件次。四是发挥好法制宣传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各乡镇创新社会管理工作重点,精心准备法制宣传展板及宣传材料,利用各乡镇农村赶集日,院领导班子带领全院干警分别深入全县8个乡镇开展了“创新社会管理·送法下乡”法制宣传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全年开展法制宣传17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0余份,展出法治宣传展板40面,现场解答咨询法律200余人次,受教育学生2000余人。

6、夯实基层基础有新跨越。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理念,切实加大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投入力度。一是强化人力保障。为确保“有人干事,有能力做事,有条件办事”,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力量向一线使”的原则,从机关后勤将一批有能力的年轻干部调整到了一线业务庭,使各业务庭的力量得到充实。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从优秀干部中提拔了12名干部,进一步调动了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加大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按照“保障有力”的原则,不断加大保障力度,理顺了工作关系,较好地解决了长期困扰一线的经费少、车难修、油难加、接待难等问题,进一步为做好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三是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加大投入力度,对法院老区进行改造,增添干警休闲活动中心设施设备,进一步改善干警工作生活条件,丰富了干警业余生活,加强了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全院干警快乐学习、快乐工作、幸福生活,增强了职业认同感和集体荣誉感。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扩充完善数字化法庭设施设备,加大对电子监控、报警器械等安保经费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审判管理和法院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确保司法公正高效为民。

特此报告。

 

 

泸西县人民法院 

 

201417

责任编辑:计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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