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根据省高院、州中院关于在全省全州法院开展“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项教育活动和《泸西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项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泸法发【2014】14号)的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本院实行“良知道德公正廉洁”承诺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行“良知道德公正廉洁”承诺制度的重要意义。通过实行承诺制度教育督促广大干警自觉接受监督,特别是自觉接受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监督,进一步提高自律意识,通过自我道德评价和反省培育法官积极的道德责任,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提高培育职业良知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的理念,树立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准则,认真落实司法利民便民措施;进一步增强依法办案规范司法的意识,依法保护一切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利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制度底线不可逾越”的观念,管好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坚决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
二、准确把握“良知道德公正廉洁”承诺制度的主要内容。法官的职业良知是司法公正的人性基础,是司法权力的内在制约,是为民司法的精神支撑;法官职业道德是评价法官职业行为的善恶、荣辱的标准,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治尊严至关重要;司法公正是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在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实现,要求法官在审判执行活动中的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的要求,结果要体现公平、公正和正义的精神;司法廉洁是司法公信大厦最根本的基石,只有廉洁司法,司法才有最基本的尊严,司法才能良性发展,社会才能感受司法的阳光与温暖。
承诺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即:恪守司法良知,忠于事实法律,严格依法办案,牢固树立公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做到公平公正高效办案;严守职业道德,遵守审判纪律,不充当诉讼掮客,不为他人说情打招呼、批转或递送材料,干扰审判执行工作;坚守公正司法,不徇私枉法,不利用审判权、执行权搞权钱交易,公正裁判;确保廉洁司法,不吃请、受礼,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持司法为民,坚决杜绝“冷、硬、横、推、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不让“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出现。
三、严格执行“良知道德公正廉洁”承诺制度的规定。本院各部门特别是办案部门要组织本部门干警认真学习该承诺制度,作为今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廉洁司法教育活动、“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项教育活动和“素质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措施认真加以落实。从今年3月起,全院干警要就秉持职业良知、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司法公正、坚守司法廉洁向党组做出承诺,并签订《泸西县人民法院干警公正廉洁承诺书》;办案法官(执行干警)或合议庭从4月1日起在收到案件后,要向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告知承诺内容,并将告知情况记录和承诺书一并附卷备查。违反该承诺制度的部门和干警,在评先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并根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切实加强对执行“良知道德公正廉洁”承诺制度的监督检查。班子成员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加强对分管部门执行承诺制度的监督检查;各部门特别是办案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直接领导责任,从严督促本部门干警实行“一案一承诺”,承诺到位,自觉接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履行执纪监督责任,定期不定期开展审务督察,对不认真执行或违反该承诺制度的部门和干警,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附:1、《泸西县人民法院干警公正廉洁承诺书》;
2、《泸西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向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
人承诺公正廉洁司法情况登记表》。
泸西县人民法院
2014年3月31日
泸西县人民法院干警公正廉洁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秉持职业良知、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司法公正、坚守司法廉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恪守司法良知,忠于事实法律,严格依法办案,牢固树立公正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做到公平公正高效办案。
二、严守职业道德,遵守审判纪律,不充当诉讼掮客,不为他人说情打招呼、批转或递送材料,干扰审判执行工作。
三、坚守公正司法,不徇私枉法,不利用审判权、执行权搞权钱交易,公正裁判。
四、确保廉洁司法,不吃请、受礼,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五、坚持司法为民,坚决杜绝“冷、硬、横、推、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不让“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出现。
以上承诺请予监督,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监督电话:泸西县人民法院监察室0873-6632252。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泸西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向案件当事人、诉讼
参与人承诺公正廉洁司法情况登记表
案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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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执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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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或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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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原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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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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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原告代理人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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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代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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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被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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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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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被告代理人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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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代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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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辨护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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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护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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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执行案件
申请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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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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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执行案件
被执行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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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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