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全体人员起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在书记员宣布庭审纪律后,一场在校园里进行的庭审正式开始。3月18日上午,云南省技师学院泸西分院的一间教室内,泸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陶某盗窃罪一案,让邀请旁听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及技师学院100余名在校师生零距离感受法院刑事案件审理过程,感受司法的公正、公开,达到了“惩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当天庭审的被告人陶某在与同事聊天过程中看见同事包里的银行卡,便见财起意,趁同事不注意时将卡盗走,并于当晚到ATM机上用之前帮同事存钱时记录的密码取走卡上现金8000元,后同事收到取款提醒信息即报警,公安机关经过排查后将被告人抓获。最终,法庭认定被告人陶某构成盗窃罪,且此次犯罪尚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予以撤销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庭审中,全体师生都听得十分认真,还不时用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做记录。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对这起案件进行了总结,对同学们语重心长地指出,被告人与在座的各位同学有着相近的年纪,在走上犯罪道路之前,与同学们也有着相同的成长经历,为什么会一步步的偏离了正确的人生道路,甚至连自己都未曾觉察到,就是放松了对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同学们要从中吸取教训,避免误入歧途。学生代表也作了发言,同学们纷纷表示以往只有在电视、报纸上才可以见到的庭审现场,今天会这么生动的来到他们身边,庭审现场既严肃庄重又既有教育意义,通过今天的庭审深受教育,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管好自己,做自己思想上的主人,不辜负父母、学校、社会对他们的殷切期望。
从去年开始,泸西法院在“创新社会治理·建设平安泸西”法治宣传活动中,大胆探索、找准载体,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将庭审搬进校园,通过到中小学校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组织学生旁听案件,对重点人员进行回访帮教,针对学校、重点地区、农村、特殊人群等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今年,我们将认真总结这一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把此项活动深入扎实开展下去,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在规范自身行为的同时,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为建设高原花园城市,推动泸西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泸西法院 张乔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