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泸西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紧扣当前实际,创新思路、力求成效,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突出少年刑事审判打击、预防犯罪的职能作用,并向乡镇中学延伸。4月2日,该庭深入泸西县金马中学开展 “送法进校园”活动,将被告人严某故意伤害案的庭审现场搬到该校阶梯教室进行,来自该校的130余名师生及金马镇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到场参加了案件的审理。
该案的被告人严某家住泸西县金马镇,在与邻村人发生纠纷后,逞强斗狠,使用一把长刀将邻村的张某砍伤,公安民警对其实施抓捕时,严某及其家人暴力拒捕,严某还咬伤其中一名民警和一名协警。经审理,合议庭依法进行规范化量刑,当庭对严某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庭审结束后,泸西县法院马涛副院长针对这起案件所反映的被告人犯罪时未成年,主观上漠视他人的生命健康,对法律缺乏应有的敬畏等进行了点评。对案件所反映出的什么是正当防卫?该案被告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什么是规范化量刑?为何法庭未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释和说明。同时,马涛副院长针对同学们提出的一系列问题,从法律、道德的角度出发,结合大量案例认真作了解答。
通过让学生们旁听庭审、法官现场点评和回答问题的方式,法官给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课,说明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深刻揭示了犯罪行为给本人、家庭、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受到学生和老师的热烈欢迎。金马中学校长深有感触地说:“泸西法院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给学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对于提高中学生的法治观念,预防中学生犯罪起到了重要作用。”
(泸西法院 李慧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