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动社会和谐的动人音符
——泸西县法院创建诉讼服务窗口示范岗事迹材料
走进泸西法院,庄严的法治氛围与和谐亲民的人文气息扑面而来。醒目的“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铸就了泸西法院司法为民的不朽丰碑,宽敞明亮的诉讼服务大厅,零距离的立案、接访,司法便民、亲民、利民的举措弹响了社会和谐的动人音符。
打造为民平台 落实便民举措
立案诉讼服务窗口,是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求、寻求公平公正的重要场所,是人民法院化解矛盾、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是法院服务群众、联系社会的桥梁和纽带。泸西县人民法院在创建服务窗口过程中,大力打造为民服务平台,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积极争创诉讼服务窗口示范岗。一是设置一台一道三室八口:即便民诉讼导诉台;老年人、残疾人“立审执”一条龙绿色通道;调解室,接待室,便民服务室;总值班窗口、查询咨询窗口、材料收转窗口、立案审查窗口、诉讼费收减缓免窗口、判后答疑窗口、信访接待窗口和案件催办督办窗口。强化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诉前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法律文书送达、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七大职能;二是实行“柜台式”办公。审查立案法官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利用电子显示屏、纸质资料等方式,提供各类诉讼信息,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三是加强诉讼引导。立案法官在引导当事人诉讼的过程中,耐心细致,对各类起诉文书制作、当事人主体地位是否适格、起诉应提供的证据及诉讼风险、执行风险等问题都一一给当事人解答清楚,切实解决了群众“告状难”、“不会告”等问题;四是发挥立案过滤功能,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渠道。立案庭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同时,按照“拓展、防范”的要求,发挥立案过滤功能,把好“入口”关。将依法不属于法院受理或者没有穷尽前置程序处理的纠纷,通过做好释明工作,将纠纷分流到各种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中;对纠纷认为更适宜用行政方式、行政仲裁、行政调解等方式解决的,积极向当事人建议选择行政方式解决,尤其是对涉及土地、林木等自然资源权属纠纷案件,争取用协调机制化纠纷。通过发挥立案过滤功能,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渠道,使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得到有机结合。今年以来,泸西法院诉讼服务窗口每天接待当事人80余人次,完成立案指导2647人次,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177.75万元,疏导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261件,全年立案2350件,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30件,立案前成功调解各类纠纷215件,立案调解案件的涉案总标的共计2774.85万元,均已当场履行。以立案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的平均审理周期为8天,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周期,、减少了诉累。立案法官认真履职,热情服务群众得到了人民群众及社会各届的好评。共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2面、感谢信4封。2011年,县法院荣获“全州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积评查工作先进集体”、立案庭长郑桂芝被评为州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积评查工作先进个人。
提升服务意识 彰显为民情怀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方便当事人诉讼。泸西县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强化服务意识。一是加大前置调解力度,建立立案前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今年以来,以前置调解方式结案215件,积极引导当事人在立案前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如高某某在经营煤矿期间,向民间借款3000余万元,后因整合煤矿无力偿还债务,致使40多名债权人上访。为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升级,泸西法院主动与煤炭局及收购人联系,及时将1220万元煤矿整合款划到法院执行专户账上,并多次组织高某某与75名债权人多次协商按比例清偿,最终在立案前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二是设立小额速裁庭,以“四快速”推进小额民商事案件速裁工作,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对简易民商事案件快速甄别繁简分流、快速移交案件起诉材料、快速组织诉前调解、快速审理化解矛盾,为群众开辟维权“快速通道”,既减轻当事人诉累,又缓解审判庭压力。今年以来,以速裁方式结案93件,结案率、调解率、执结率均为100%;三是以民为本,为确保诉讼能够正常进行,对于电话联系不上或是上班时间找不到的当事人,立案庭法官利用下班时间、当事人在家休息或吃饭的时候进行逆时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确保当事人按时到庭,为案件的调解和审判创造出良好的条件。
强化制度建设 优化利民环境
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泸西法院以“四亮四创四评”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受理案件时做到“四快”,即审查快、立案快、送达快、移送快,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窗口的各项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文明接待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制定了《院长接访制度》、《立案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则》、《立案大厅服务承诺》、《立案大厅工作职责》、《立案大厅窗口工作流程》、《立案大厅值班庭长工作职责》等制度;二是开展温情司法、微笑服务“四个一”活动,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腔热情办案、一杯热水暖心;实现“六个有”即:办事有人引、咨询有人答、查询有人帮、材料有人收、法官有人找、电话有人接;确保“四个少”即:人民群众少跑一次腿、少等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误一次工,在细节中处处体现司法为民情怀;三是切实做好信访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院在化解信访案件中,积极推行“1235”工作法,即:紧扣“息诉罢访、维护稳定”这一主题,把化解信访案件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确保组织、经费两项保障,强化“定期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三项措施,完善“风险评估、综合协调、排查化解、定期研判、信访督查”五项机制。
如今,泸西法院坚守在诉讼服务窗口的全体法官干警,以争创“示范岗”为动力,尤其是党员干警充分发挥“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的先锋模范作用,他们仪表大方、文明礼貌地热情服务群众,工作成效突出,业绩明显,实现了零投诉、零违法违纪,认真践行着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用实际行动将司法为民落实到实处,为创一流业绩、推动审判事业发展永奏着和谐之音。
泸 西 县 人 民 法 院